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逍遥山水间户外自助活动准则

本文最后更新于2024年2月23日,已超过半年没有更新,如果内容失效,请在评论区反馈,谢谢!

Maie 注:花了一个晚上时间整理了老袁和其它一些网友的文章,作了这个【华夏之声自助活动准则】希望能对我们间的运动的开展有帮助!任何疑问请发QQ信息给我!或者加入华夏之声自助运动QQ群:7640991 声明:以下内容来自“流浪天下”网站,纯属Maie个人观点,不代表华夏之声立场。

Maie 注:搞不清楚这个【逍遥山水间户外自助活动准则】是第几版了(感谢老袁等山友在文档整理过程中提供的帮助),同时参考引用了走过不留痕准则要求。

【逍遥山水间户外自助活动准则】(修订第060915版)

华夏之声逍遥山水间户外活动是以倡导、传播科学、理性、健康的户外自助徒步登山运动,弘扬全民健身精神为宗旨的户外活动。为喜爱户外自助徒步活动的朋友和山友提供沟通、交流、参与和强健身体的机会,我们提倡亲近自然、享受生活、珍爱生命,在山野中释放、缓解或忘却工作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和情仇爱恨!我们提倡在活动中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的人生观和生活方式,树立自信、乐观的人生态度!我们提倡科学健康的登山和户外自助徒步。我们坚决反对以脆弱、渺小的生命藐视、征服大自然,盲目追求挑战自我、挑战自然的活动。大自然并不会因为你的身份、地位、个性而特别呵护你、照顾你!

欢迎您参加 逍遥山水间 网友发起的户外自助活动。鉴于户外活动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,请你务必在报名参加逍遥山水的户外活动前仔细阅读此章程。否则默认你认同本章程。

第一章 发起活动基本原则

第一条:经由 逍遥山水间 网站发起的户外活动,具备以下特点:这里不是旅行社、不是交友中心、不赢利、不是探险队,就是一群热爱山热爱水的网友自发地组织的一些自助性、娱乐性的活动。

第二条:活动费用以AA制为原则,公共费用一律平摊,活动中的收支明细应公开、透明,并在活动结束后由活动中的财务人员及时公布财务报告。如有疑问及时跟贴提问。参加者要互相友好监督。

第三条:活动无固定发起者,凡有责任心、有能力、熟悉活动路线,符合召集人条件(见本准则第四章)者均可发起。

第四条:活动计划的发布、报名、确认均在 逍遥山水间 论坛和逍遥山水间QQ群(群号:7640991)上公开进行。活动结束后活动图片在论坛和逍遥山水间公用相册上发布。

第五条:活动的发起者和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、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的原则。

第六条:再次提醒你,因为户外活动具有潜在、不确定的危险性,请在参加活动过程中注意安全,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、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。

第七条:活动发起者应遵循以下原则:

  • (1) 活动发起由网友自愿原则(也可根据规定和其他网站联合召集,以此降低出行费用)
  • (2) 发起者本人应身体健康,有一定户外活动经验、高度的责任心和户外活动安全救护经验。
  • (3) 活动前,活动发起者应制订详细活动计划,在活动召集时公布。活动一律采取公开报名形式。
  • (4) 活动发起者所制订的活动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:活动概述、行程安排、所需装备、费用预算、注意事项、报名方法、责任声明等。
  • (5) 活动发起者应按照本准则附则规格的格式发召集贴。
  • (6) 发起者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、协调、联络等工作。
  • (7) 逍遥山水间户外活动的发起者和领队所承担的组织带队工作,完全是自愿和义务的,不允许从参加者处收取所谓组织费、劳务费以及其他巧立名目的费用,否则你无权在逍遥山水公开召集活动。
  • (8) 发起者要结合活动强度、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,根据报名人员的体力、装备、经验、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,对于不适合者,应及时予以劝退。
  • (9) 活动中发起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,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、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,原则上发起者不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。这点大家都应该保持清醒地认识和共识。
  • (10) 活动发起者同时应符合本准则“第四章领队、召集人资格”之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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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包客,徒步自助旅行爱好者,户外旅行风光爱好者。前逍遥山水间户外团队成员,“流浪天下”博客网站站长。背包旅行,流浪天下,行走的日子,我只是天堂的过客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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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条评论

  1. 你好 请问这个qq群还是active的状态吗?我申请了一个星期了都没人处理。这个组织还active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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